裝修押金也叫裝修押金,是防止業主或裝修公司違規裝修的壹種限制性手段。目前國內有相關法律法規。通常情況下,物業公司在裝修時應該和業主協商,或者在物業管理合同中明確約定,否則物業公司收費沒有法律依據。
關於逾期付款的問題。
首先,物業管理公司是屬於壹般法人的公共服務企業,無權收取滯納金。
其次,我們通常所說的物業滯納金其實屬於物業管理中的壹種違約賠償,所以要看妳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是否明文規定了裝修押金的相關約定。有相關約定並註明違約責任的,業主應當履行。如果對物業公司的行為沒有約定,就是違法的。
最後給妳壹個建議。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之前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像妳們小區這樣的物業公司,應該屬於前期物業。如果妳認為不合格,妳完全有權利重新聘請新的物業公司為妳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