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復習備考在其他時間段。如果遇到噪聲困擾,可以根據2012頒布的《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辦法》進行維權。具體條款包括:
與“廣場舞”相關,每天22時至次日6時,在公園、公共綠地、廣場、道路(含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街巷)等公共場所,不得進行使用樂器或者音響設備的健身娛樂活動,妨礙他人正常生活;在上述時間以外的其他時間,在上述場所進行健身、娛樂等活動的,不得使用帶有外置擴音裝置的音響設備,幹擾他人正常生活;
與卡拉ok及沿街商業相關的,在居民樓及其配套的商業樓、商住樓內,以及住宅小區、學校、醫院、機關等周邊。、卡拉ok等容易產生噪聲汙染的歌舞娛樂場所不準進入;沿街店鋪的管理者不得在室外使用音響設備招攬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