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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關系中有哪些* * *管理權?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在物業管理中享有以下權利:享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參加業主大會,對物業管理事項提出建議和意見,並在業主大會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依法對專有部分有使用權,對* * * *的部分部分使用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等等。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壹條下列事項由業主決定: (壹)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定;(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六)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更新改造;(七)有關* * *和* * *管理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半數以上且占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總數半數以上的業主。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壹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時,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