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物業公司 - 老小區的房子成了危房,應該怎麽維護?

老小區的房子成了危房,應該怎麽維護?

在合肥肥東區某商品住宅小區,物業與業主因會所修繕發生的糾紛引起網友關註。

該小區會所外墻斑駁破損,建築上的玻璃磚和保溫層脫落,導致內部漏水,門頭的鋼化玻璃莫名爆裂,屋頂內部建材滲漏,造成人員受傷.....各種跡象表明這棟樓是危樓。物業在屋外貼了警示牌:請勿靠近。但仍有掉落的建築碎片砸到停在樓下的車輛。幸運的是,沒有人受傷。

物業負責人說:這個會所因為產權不清,沒有針對性的資金進行修繕。相關專業律師在接受電話采訪時指出,如果產權屬於全體業主,需要業主委員會出面確認,使用維修基金進行維修。屬於開發商的,由產權單位維修。

物業給小區發了壹紙通知,內容是希望業主積極參與,但這壹紙通知引起了業主的強烈不滿。業主認為“物業使用時沒有說明業主有使用權,維修時卻提醒業主”,“這個物業公司的服務很壹般”等等。

物業管理公司的人證實,從2013到現在,這個小區連物業管理委員會都沒有成立。這句話暴露了壹個業主忽略的問題:7年來,這個小區沒有物業管理部門的監管。

如果這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將監管物業收取的物業費中的“專項維修基金”,也就是說這部分錢用於房屋專項維修。而且業主委員會每年還可以對物業公司的日常服務進行評價。如果長期不滿足大多數業主的滿意度,可以代表業主提出更換。

住房是普通人壹生最重要的投資,但往往稍有不慎就會陷入“坑”中。交錢之前被開發商奉為神,交錢之後就成了“孫子”。

更有甚者,就像上面的小區壹樣,業主在故意漠視下不允許成立業主委員會。但很多業主對業主委員會的作用並不太了解,有的了解,但認為意義不大。實際情況是業主委員會的制約權力有限。

商品住宅區設立業主委員會,協調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糾紛,接受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日常反饋。很多商品住宅業主了解到的情況是,其實交付後主要的住宅服務還是要靠物業公司的正規服務,經常會遇到暴力催收、共有產權出租、相關綠化等問題。

以今年3.15晚會上曝光的南寧天域城為例,每平米1.3萬的房子質量還不如安置房。圖中所示陽臺漏水,墻面凸出,通道設計寬度不夠家具進入.....這種房子也通過了驗收,成立業委會也是名存實亡。

業主的不滿集中爆發,讓這個樓盤有了3.15的聚會,也暴露了房產交易中的諸多問題。

不僅是小開發商,國內知名房地產公司在房屋質量上也頻頻不合格:滲漏、開裂、水電氣暖設計位置不合理、門窗質量問題等等。

反思這些糾紛,根本原因在於相關立法的不完善和監督機制的不健全。相對於其他先進國家,我國的相關法律還不完善,應該給予相應的重視,加快推進,讓老百姓買的放心,住的舒心。這條路還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