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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師範大學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第壹部分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高職)招生。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師範大學

辦學類型:公立高校

級別:本科和專科

第四條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昌吉北路677號。

樂群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吉林路3291號。

何誌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鏡月經濟開發區劉穎西路1188號。

第二部分收費標準

第五條收費標準

本科專業:

經濟金融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科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人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教育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英語(五年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法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阿拉伯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韓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歷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數學和應用數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應用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人文地理、城鄉規劃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生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應用心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人工智能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5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萬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環境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行政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圖書館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旅遊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萬元;

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舞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動畫(動畫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美術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繪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書法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專業: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漢語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630元;

英語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應用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30元;

商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醫藥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630元;

工程勘察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10元;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1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10元;

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物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保險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第三部分學業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並取得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師範大學頒發國家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長春師範大學頒發國家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師範大學頒發國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部分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第七條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根據《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我校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範生免費教育、兵役院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生學費補償、新生資助、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

貧困家庭學生入學前,可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進行舉報。入學後,學校會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實後給予資助。

第八條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校內資助政策的主要內容

我們學校全額劃撥4%的事業收入資助學生。學校有完善的資助體系,有對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有勤工儉學,有對貧困新生的資助;通過“愛心百日遊”,走訪我校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為他們送去愛心資助物品。學校還積極加強社會救助項目的引進,有助學金和社會救助項目;通過不斷努力,學校基本實現了在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充分保障了在校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了在校經濟困難學生的全面成長。

第五部分入學須知

第九條專業外語培訓要求

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韓語專業、德語專業、法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阿拉伯語專業、英語教育專業、應用俄語專業只招收英語類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主幹課程采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言考生謹慎報考。其他專業語言不限。

第十條核定男女生入學比例要求。

各專業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壹條批準的身體和健康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準入規則

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生源省份比例有特殊要求的,執行生源省份比例。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江蘇省報考我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選考科目最低分數線必須達到2B,采取“年級第壹”的錄取規則。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A+,A+B+,A+B,AB+ A+,B+ A,B+B+,B+B+,b+ B+。如果出現同分同等級的情況,語文成績(含加分)較高的文科考生優先,數學成績(含加分)較高的理科考生優先。高考改革試點省(市)的錄取按照該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執行。

中外合作辦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只錄取有專業誌向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韓語專業只招非韓語考生。填報時,對於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所擁有的全部加分項目中的最高加分項目,最高不超過20分。

(壹)文史類、理工類專業

1.文史類、理工類專業錄取時,無特殊要求的省(區、市)投檔後,根據考生成績,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誌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誌願者沒有等級之分。對不能滿足專業誌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不合格專業;總分低於所報專業誌願要求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

2.考生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的,按要求執行。沒有規定的,文科按照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的順序,高分者優先;理科科目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高分者優先;不分文理,順序是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優先錄取科目高分者。

3.對口專業

符合對口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的順序,各科分數高者優先。

4.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韓語專業、德語專業、法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阿拉伯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英語科目總分的70%。

(2)藝術類專業

在我校啟動藝術類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如有藝術類專業全省統考規定,考生需持有本專業全省統考合格證明方可報考,專業課成績為全省統考成績;如果本省沒有統壹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規定,考生需要持有我校對該專業的考試合格證明方可進入考試,專業課成績為我校考試成績。

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計算,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報考專業順序由前到後的原則錄取。有專業誌願的考生優先考慮。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課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理科科目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高分者優先;不分文理,語文、綜合、外語、數學依次,優先錄取各科高分者。

(3)體育專業

1.體育專業:

考生需參加各省組織的專業加試,成績合格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經申請,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選擇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課單科順序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要求執行。沒有規定的,優先選擇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2.高水平運動員: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要求,符合國家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條件,學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符合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經審核確認,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關於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規定錄取。

3.運動訓練專業: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相關文件。符合國家體育訓練專業要求,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達到國家體育總局指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的人員,按照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錄取,按性別擇優錄取。

(4)此類錄取原則違背考生所在省(區、市)相關文件精神的,按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其他說明

1.校企合作辦學:

動畫(動畫設計與制作)專業是我校與吉林省何誌動畫集團有限公司合作辦學的專業

表演專業是我校與長春五路七八集團有限公司合作的校企合作專業。

人工智能專業是我校與科大訊飛有限公司合作辦學..

會計專業是我校與新道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辦學的專業..

2.中外合作辦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和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是我校與南十字大學合作辦學的專業。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和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由我校與俄羅斯克麥羅沃國立文化學院合作辦學。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是我校與塞基諾谷州立大學合作辦學的專業。

3.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第壹年就讀於吉林教育學院。

4.英語(五年制)專業:采用“英語+小語種”的培養模式,即英日雙語、英俄雙語、英韓雙語、英西雙語、英法雙語。

5.國際教師教育學院旨在培養能用英語教授基礎教育課程的傑出人才。學院將從當年入學的相關專業中選拔壹定數量的新生,通過考試轉入相應專業進行學習和培訓。

第十四條聯系信息

學校網址:/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昌吉北路677號

聯系電話:0431-86168222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本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