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所有的物業公司都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權法頒布後,為了規範物業市場,突出物業公司的服務性質,新成立的物業公司都使用“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稱。
在此之前,註冊使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的,可以改為新名稱,也可以繼續使用原公司名稱,沒有強制性要求。
擴展數據:
物業管理服務:
1,公共服務
指物業管理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為全體居民和業主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主要有以下八項:
(1)主樓管理及住宅裝修日常監管;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環境衛生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維護居民區治安秩序;
(6)車輛秩序管理;
(七)公共機構服務;
(8)物業檔案管理
2.目標服務
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滿足部分住戶、群體、單位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務。
(1)日常生活;
(二)商業服務;
(三)文化、教育、衛生、體育;
(4)金融服務;
(五)經紀代理服務;
(6)社會福利;
3.委托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時,第壹類是最基礎的工作,必須做好。
同時,根據自身能力和居民、用人單位的要求,確定二、三類中的具體服務項目和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管理機制和服務方式,做好以人為核心的物業管理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不斷拓展其廣度和深度。
特服其實是特服的補充和完善。
百度百科-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