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物業
指具有居住功能供人們居住的建築物;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當然也包括配套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
2.商業地產
有時也稱為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通過經營可以獲得持續增長回報或持續升值的物業,這些物業大致可以分為商業服務物業和辦公物業。
(壹)商業服務物業,是指商業和服務業的各類建設用地,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賓館、酒店、倉庫、休閑娛樂場所等。
②辦公物業是從事生產、經營、咨詢、服務行業的管理人員(白領)工作的場所,屬於生產經營資料範疇。這類物業按開發流程可分為傳統寫字樓、現代寫字樓和智能寫字樓。根據寫字樓的物業等級,可分為甲級寫字樓、乙級寫字樓和丙級寫字樓。商業物業市場的繁榮與當地的整體社會經濟狀況密切相關,尤其與工商、金融保險、咨詢、旅遊等行業的發展密切相關。由於物業流通和管理涉及的資金量巨大,這類物業往往以機構(單位)投資為主,物業使用人利用業主提供的空間進行經營活動,使用部門租金。
3.工業財產
指為人類生產活動提供空間的房屋,包括輕重工業廠房、發達的高科技工業建築、相關研發建築和倉庫等。壹些工業地產出售,壹些出租。壹般來說,重工業廠房的設計需要滿足特定的工藝要求和設備安裝需要,通常只適合特定的用戶,不易轉手。高科技行業(如電子、計算機、精密儀器制造等行業)適應性強。輕工業工廠介於上述兩者之間。
4、財產的其他用途
上述類型的財產以外的財產稱為其他財產,有時也稱為特殊財產。這種財產包括賽馬場、高爾夫球場、加油站、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橋梁、隧道和其他財產。專項物業管理的內容通常需要政府的許可。特殊物業的市場交易很少,對這類物業的投資多為長期投資。投資者依靠日常經營活動的收入來收回投資,賺取投資收益。這類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國家規定最長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