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起訴了不交費的業主,起訴的結果是補交物業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企業逾期不繳納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逾期不繳納,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進壹步規定,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不繳納物業費或者經書面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繳納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不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因敗訴造成的壹切不利後果。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業主逾期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不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