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物業多收費,要及時和物業溝通解決。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物價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58)。
3.如果發現確實是亂收的,查清亂收的金額,再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三十三條* *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核定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收取電費。供電企業用電檢查人員和抄表員進入猜用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或者抄表收費時,應當出示相關證件。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核定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時繳納電費,供電企業的用電檢查人員和抄表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並應當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