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 * *房屋使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屬於單幢房屋內業主或者單幢房屋內業主以及與其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壹般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室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 *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與相關非住宅業主* *用的附屬設施設備,壹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水池、水井、非經營性停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以及* * *用房內使用的設施設備。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應當遵循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