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律師函是壹種催款行為,也是壹種兵前施禮的行為。然後妳可以去法院,去訴訟環節。
如果是在訴訟時效內,車主應該積極應訴,不得應訴。不參與訴訟,法院可以缺席審判,車主不參與,訴訟結果肯定對車主不利。
如果業主認為物業費不值得交,可以拿出反對物業服務合同的證據,證明物業服務不到位,也可以作為少交的理由,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