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財產性公共收入審計,審計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目標和範圍:明確審計的目標和註意事項,包括財產公共收入的使用、資金的使用和資金的管理。
2.審核程序:規定審核的具體程序和步驟,包括收集審核證據、分析和評價審核證據、確定審核結果。
3.審計方法:對物業企業收入進行審計時應采用的具體審計方法和技術,如文件審查、現場檢查、詢問、抽樣等。
4.審核報告:要求編寫審核報告,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分析和建議,並提出改進措施。
此外,具體的物業收入審核工作也會有相關的行業標準和規範,比如住建部發布的《物業管理規範》。這些標準和規範為財產公共收入的審計提供了更加具體的指導和要求。
總的來說,財產性收入審計專項審計準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為依據,結合相關行業標準和規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