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違紀行為:包括貪汙受賄、權錢交易、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為。
2.環境汙染行為:包括排放廢水、廢氣、噪聲、垃圾等汙染物。
3.社會治安行為:包括暴力犯罪、盜竊、搶劫、賭博等違法行為。
4.其他違法行為:包括虛假廣告、欺詐、違法建設等違法行為。
居民如需舉報上述行為,可通過電話、信函、網絡等方式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同時建議提供詳細的證據和資料,供有關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