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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鄰居的噪音擾民,我可以投訴嗎?

首先,處理鄰居噪音滋擾的措施如下:

1,壹般受到噪音幹擾的居民可以向當地居委會、社區委員會等組織投訴,或者向物業求助;

2.如果小區物業無法解決,當事人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二、噪聲擾民標準如下:

1,獨立式住宅居住面積夜間測量50分貝;

2、單位住宅居住區夜間實測超過65分貝;

3.在限定的作業時間以外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活動,屬於擾民行為;

4.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酒店區晚上22: 00到早上6: 00如果高於40分貝,就是擾民。

三、鄰居噪音擾民,業主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取證:

1.用手機或其他可以錄音錄像的設備記錄噪音;

2.記錄雙方在談判過程中的對話,確認對方承認制造噪音的證據;

3.要求物業出具證明;

4.找有資質的噪聲監測單位,看噪聲是否達到危害標準。

社會生活噪聲,是指除工業噪聲、建築施工噪聲、交通噪聲以外,人類活動產生的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噪聲。

家庭及其成員在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從事其他家庭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汙染。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通過制定管理規約或者其他形式,引導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提供者和業主約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噪聲汙染防治要求,業主應當遵守。

對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的社會生活噪聲擾民行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勸阻和調解;勸阻、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負有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舉報或者投訴,接到舉報或者投訴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總之,鄰居噪音擾民時,可以先向物業投訴,讓工作人員過來幫忙勸導;如果對方不聽勸告,在樓上吵鬧,可以撥打110報警,請警察幫忙勸說;如果對方仍不聽勸告,公安人員將給予警告處罰,警告後不改的將被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進行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個人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單位可以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a)在噪音敏感建築物集中的地方使用高音喇叭;

(二)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不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關於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的規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汙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設備產生過大音量的;

(三)未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築物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汙染的;

(四)其他因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造成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