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過去在北京住了很多年,但現在她搬到雲南繼續寫作。她30多年來壹直保持著規律的生活作息,在外人眼裏過著單調的生活。她每天花固定的時間寫哲學書和小說,學習英語,對諾貝爾獎也沒有特別的感情。她的文學作品在西方國家的受歡迎程度,也與她常年閱讀英文原著、校對翻譯英文有關。
經過20多年的英語自學,殘雪能輕松讀懂英文小說嗎?甚至她的小說都被翻譯到國外,她自己用英語校對外文文件。特別鼓舞人心的是,她曾經用英文寫了壹篇關於自己創作的文章,發表在美國雜誌上,又被英國《衛報》轉載。
在殘雪看來,她已經60多歲了,名利對她來說都不算什麽。她花更多的時間在藝術和文學上。文學給了她美好的精神生活,讓她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快樂。哪怕她去買個菜處理小區物業,幸福也浸透在她的生活裏,文學和生活密不可分。她既有普通市民的快樂,又有世俗的、高級的精神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