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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這個月是否交了社保?

主要有四種方式可以查看這個月是否繳納了社保。具體方法如下: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不知道自己的社保賬號,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交易大廳辦理。

2.在線檢查:

登錄您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事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您的身份證和密碼(密碼為您的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出生日期)即可查詢您的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入職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如果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交易大廳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我可以要求單位不交社保嗎?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無效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合法的。如果需要強制繳納,雙方約定不繳納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社會保障關系,保障公民參加社會保障和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障、基本醫療保障、工傷保障、休閑保障和生育保障等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休閑和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由社保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