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女職工暫時停止工作時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社會保險制度。保險由企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壹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
保險項目
人群
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男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費用支付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北京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為:企業按照職工繳費基數的0.80%繳納生育保險費;
廣州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為:企業按照職工繳費基數的0.85%繳納生育保險費。
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職工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壹定年限的社保;政策因地而異。比如北京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要求生產當月繳納社保。
2、已參保備案,並在當地出生;
3.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規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當勞動婦女因生育而暫時停止工作時,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勞動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
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孕婦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孕婦健康,為嬰兒的餵養和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在保障社會勞動的生產和再生產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上述規定表明,我國生育保險的範圍覆蓋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並延伸到用人單位職工的失業配偶。
但我國不同地區的生育保險覆蓋範圍也有所不同,具體覆蓋範圍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