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申請程序
工傷賠償申請流程:
1,單位或者職工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
3.依法作出決定;
4.將書面決定送達職工和單位,職工和單位攜帶書面決定等材料申請賠償。
由上可見,工傷賠償後壹般不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職工工傷賠償金而未支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再向單位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壹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第四十二條
工傷由第三人造成,第三人未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辨認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