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單位協商。首先,盡量與單位溝通,協商繳納養老保險,協助辦理退休手續。
投訴或舉報。如果單位不配合,可以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投訴或舉報,社保管理部門會介入。
延遲退休。如果繳費年限相差不大,可以選擇推遲退休,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壹次性付款。對於繳費年限相差較遠的職工,可以選擇壹次性繳納剩余年限的養老保險費。
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如果單位拒不支付逾期款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賠償損失,也可以在取得生效判決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自己預付。如果單位不配合,也可以先補繳並辦理退休手續,再向單位追償。
請註意,根據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通過協商逃避。
到退休年齡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的繳費流程如下:
1.去社保經辦機構咨詢: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撥打社保熱線咨詢,詢問補繳養老保險的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他們將為您提供準確的信息,並指導您如何彌補付款。
2.準備相關材料:根據社保經辦機構的要求,準備相關身份證件和記錄,如身份證、戶口本、繳費憑證、工資條等。確保這些材料是有效的,並與您的個人信息壹致。
3.欠費繳納:根據社保機構提供的逾期期限和金額,按時足額繳納欠費。通常可以通過銀行轉賬、現金支付或網上支付來完成。
4.辦理手續:根據社保機構要求,填寫相關補繳申請表,提交所需材料。在辦理過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個人信息確認,並簽署相關文件。
綜上所述,如果單位在退休時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壹般的解決辦法是向勞動部門投訴。仲裁機構介入調查,確定屬實後,會要求用人單位補足未繳納的社保費用。即使用人單位不存在了,也會找單位的相關負責人或者股東來解決這個事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16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法定退休年齡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