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甘肅慶陽人事2011 11大學生報考。

甘肅慶陽人事2011 11大學生報考。

慶陽市2011招聘安置高校畢業生公告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1年高校畢業生招聘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範圍

(壹)市、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008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大專(高職)以上學歷畢業生。

(3)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畢業生具有醫學、護理、醫療技術專業學歷或以上。

(四)鄉鎮農業站等農業站(所)的工作人員。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農業、水利、牧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五)鄉鎮文化站工作人員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大專(高職)以上學歷畢業生。

(六)市林業局下屬華池、合水、祥樂、正寧基層林場的工作人員。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就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慶陽生源畢業生,森林資源、環境生態、工程、會計、工商管理專業及以上學歷。

(七)鄉鎮社保機構工作人員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大專(高職)以上學歷畢業生。

(八)“就業援助”崗位

2002年及以後畢業,憑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並按規定登記,尚未就業,慶陽生源大專(高職)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壹)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學兼優,熱愛基層,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和相關資格,其中報考鄉鎮派出所的文職人員,要求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四)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五)服從工作需要,組織分配。

第三,招聘指標

全市招錄指標為***1825,其中:市直事業單位研究生17人,縣區事業單位研究生8人,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300人,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100人,鄉鎮農技站等農站(所)工作人員200人,鄉鎮文化站工作人員200人。

第四,指標分配

鄉鎮派出所、衛生、農技、文化、社保、市林業局基層林場和“就業援助”崗位的招聘指標,按考前報名人數和在校生人數分解到縣(區)人社局和林業總場。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程序

采取全市統壹組織、統壹考試、統壹錄取的方式。具體程序如下:

(1)註冊

1,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5日至11月9日,***5天。

2.註冊地點

(1)報考縣(區)事業單位、鄉鎮派出所、鄉鎮衛生院、鄉鎮農技站、鄉鎮文化站、鄉鎮社保經辦機構和“就業援助”崗位的畢業生,到縣(區)人社局報名。

(二)市直事業單位研究生、市林業局下屬四個基層林場畢業生在市森林公安局二樓會議室(西峰區育才東路8號)報名。

3.註冊方法

(1)報名時,本人須持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畢業證、戶籍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和1寸近期紅底免冠照片當場報名。並填寫《慶陽市2011年招聘研究生到市、縣(區)事業單位工作表》(附件1)和《慶陽市2011年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表》(附件2),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領取。其他人可能不會代表他們進行報告。證件不全者不予錄取。

(2)根據招聘範圍和條件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只能在市直機關、縣(區)事業單位、鄉鎮派出所、鄉鎮衛生院、鄉鎮農技站、鄉鎮文化站、鄉鎮社保經辦機構、市林業局下屬華池、合水、祥樂、正寧基層林場及“就業援助”12招聘崗位中選擇。

(3)根據招聘範圍和條件要求,具有大專(高職)和本科學歷的畢業生只能在市林業局下屬的鄉鎮派出所、鄉鎮衛生院、鄉鎮農技站、鄉鎮文化站、鄉鎮社保經辦機構、華池、合水、祥樂、正寧基層林場和“就業援助”10招聘崗位中選擇壹個,不能選擇兩個。

(4)報考市、縣(區)事業單位的研究生,不受生源縣(區)限制,允許跨縣(區)報考。

(5)報考鄉鎮派出所、社保、衛生、農技、文化和“就業援助”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只能報考生源縣(區)內的招聘崗位,不得跨縣(區)報考。市直部門職工子女,憑父母單位介紹信,經市考辦審核後,可在任壹縣(區)報考。

(6)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市林業局下屬四個基層林場求職,面向全市畢業生,不受生源縣(區)限制。

(七)因結婚遷入我市的外埠畢業生,允許憑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就業通知書)原件到新戶口所在地縣(區)登記,但本人必須承諾,就業報到證(就業通知書)錄取後重新分配到我市,否則取消就業資格。

(八)在我市在職且服務滿1年以上的“三支壹扶”、“就業援助”、“公益性崗位”,允許申請正式招聘安置項目,但不得申請“就業援助”崗位。

4.資格審查

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和安置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聘安置資格外,壹年內不得申請我市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安置項目。

5、加分

(1)根據《關於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基地的通知》(任青石發〔2009〕100號)“擇業期內,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筆試加5分。”符合上述加分條件

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需要提交本人加分申請書、就業實習證明原件和服務期滿後的考核文件。經市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審核並公示後,筆試成績加5分。

(2)根據《慶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創建人口和計劃生育惠民政策體系示範市的實施意見》(青[2011]33號)“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結紮戶子女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時,筆試成績增加10分。”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農村“兩戶”子女,提交本人加分申請、本人及父母戶口簿、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或二女結紮戶光榮證原件、縣(區)、鄉鎮計生部門證明材料。經市人口委審核公示後,筆試成績加10分。

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加分條件的畢業生,按照最高加分標準給予加分,不允許重復加分。

6.發放入場券

2011 165438+10月29日至65438+2月2日憑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報考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的考生,由報考所在縣(區)人社局領取;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市林業局下屬四個林業總場基層林場的考生,到市森林公安局二樓會議室(西峰區育才東路8號)領取。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原件進入考點、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7.資金保證

組織選拔招聘高校畢業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市、縣(區)財政分級承擔,不得向考生收取。

(2)考試

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縣(區)事業單位、鄉鎮衛生院、鄉鎮農技站、鄉鎮文化站、鄉鎮社保機構等涉農站(所)、市林業局下屬四個林業總場基層林場工作人員和“就業援助”崗位的考生只參加筆試。報考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的考生,需要進行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時間

2011 65438+2月3日上午9點-11點。

(二)筆試地點

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的內容和範圍

①報考市、縣(區)事業單位、鄉鎮派出所、鄉鎮社保機構、鄉鎮農技站等涉農站(所)、鄉鎮文化站、市林業局下屬四個林業總場基層林場工作人員及“就業援助”崗位的考生,測試“綜合知識”(150分)。內容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計算機知識。

②報考鄉鎮衛生院的考生進行基礎醫學綜合知識測試(150)。內容涉及醫學專業基礎課和中醫基礎理論。

2.采訪

縣(區)考辦負責組織實施報考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的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結束時成績並列的考生壹同進入面試)。面試成績150。面試時間和地點待確認後公布。

(三)初選、體檢、政審、公示和錄用

1,確定要記錄的人員。在確定市直事業單位、縣(區)事業單位、衛生、農技、文化、社保、“就業援助”、市林業局下屬四個林業總場基層林場崗位時,根據招聘指標數,按照考生填報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人選。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錄取時,根據招聘指標數,根據考生所報職位,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人選。當所有招聘項目的招聘指標最後得分並列時,並列人員壹並錄取。

2.體檢、政審、公示。報考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的考生必須進行體檢和政審,報考其他項目的考生只進行體檢。體檢期間,由縣(區)人社局、市林業局負責組織實施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報考鄉鎮派出所文職崗位的考生,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政審,由縣(區)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政審。體檢、政審合格者,公示7天。

3.雇傭。公示結束後,確定的人選應填寫相關審批表,並提供就業報到證(就業通知書)、畢業證、照片等相關材料。考核合格者,辦理安置(就業)手續。錄取人員由市人社局統壹組織後,安排上崗工作。

不及物動詞政策待遇

(壹)聘用為市、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安排到市、縣(區)非參照事業單位工作的,按市、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實行合同制管理,分別與市、縣(區)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標準執行。

(二)聘用為鄉鎮派出所文職人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安排到鄉鎮派出所文職崗位工作,參照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實行合同制管理,分別與縣(區)公安局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標準執行。

(三)聘用為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鄉鎮農技站等農業站(所)工作人員、鄉鎮文化站工作人員、市林業局下屬四個林業總場基層林場工作人員、鄉鎮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參照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分別與縣(區)衛生局、農牧局、文化局、林業總場、人社局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標準執行。

(四)被列為“就業援助”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被安排到鄉鎮事業單位從事社會公共服務工作。上崗後實行聘用制,聘期三年。就業期間,由縣(區)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補助。服務期滿後,自願繼續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且綜合考核合格的,經市人社局批準後,按照就地就近原則安排到鄉鎮非參照事業單位工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標準執行。工齡合並計算工作年限。

聯系電話:市人社局:8683373

市公安局:8868239

市衛生局:8213487

市農牧局:8215093

市文化局:8212458

市林業局:8213849

西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211839

慶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222536

寧縣人社局:6622297

鎮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126261

環縣人社局:4421424

合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521511

正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121514

華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21641

慶陽考務辦公室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