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征用農民土地將補償以下費用: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3.土地復墾費。
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
1.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指由專業評估機構根據不同的法律依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評估,生成有據可依的多元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叫產權置換。根據評價方法的不同,有兩種替換方法。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然後用新建房屋的產權進行價值的等值置換。面積標準產權調換是指以建築面積為基礎,不結算安置區域內差價的異地產權調換。
3.組合補償:這種補償方式既指貨幣補償,也指產權置換。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