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救濟金後能否繳納社保,需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壹,不能繳納員工社保。
失業救濟金,即五險壹金繳納中包含的失業保險待遇,是我國為保障非自願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防止其收入不足影響基本生活的壹種福利。如果妳在失業期間繳納了職工醫保,就說明妳沒有失業,這與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要求是矛盾的。在支付員工社保的情況下,中國不會支付失業救濟金。
第二,可以繳納靈活就業社保。
失業後可以申請靈活就業身份,開立靈活就業社保繳納賬戶,每月根據自己的實際存款情況進行繳納。但是這個靈活就業社保只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不能繳納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
需要註意的是,失業金並不是壹定時間就可以領取的,當妳找到新工作,新單位開始幫妳繳納職工社保時,就不會再給妳發放失業金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壹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壹)再就業;
(二)應當征服服兵役的;
(三)已經移居國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提供的適當工作或者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