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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傷保險怎麽報銷?

社保工傷保險需要遵循就醫、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的步驟。提出工傷認定時,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等證明材料。

壹、社保工傷保險怎麽報銷?

發生工傷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工傷報銷:

1,就醫

工傷的醫療待遇應遵循社會保障規定。壹般只有定點醫療機構才能報銷。緊急情況下,可以去就近的醫療機構。隨意去壹些民營醫院或者非定點醫院,工傷保險就不管了。

對於某些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用人單位需要將員工送至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斷。因醫療條件需要轉往其他城市就醫的,需要先由現醫療機構提出,再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批。

作為用人單位,需要在事故發生後的第壹個工作日向相關社保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並在事故發生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向社保機構出具工傷事故報告並備案。

2、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者其親屬、工會可以在壹年內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妳參加了工傷保險,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那麽只要工傷職工符合工傷保險的規定,所有相關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承擔。

3、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過治療傷情穩定的。如有殘疾或影響其工作能力,需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鑒定。具體鑒定辦法要求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並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工傷職工就醫的相關資料,包括工傷職工的病例、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檢查報告。

4.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壹般會憑《工傷認定決定書》等相關材料為勞動者申請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壹般包括工傷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異地就醫交通住宿費等。

勞動能力鑒定後評定傷殘等級,單位可憑《勞動能力鑒定書》等相關材料為工傷職工申請工傷傷殘待遇。

二、提出工傷認定請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信息。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單位需要為員工履行繳納工傷保險等社保的義務。對於已經繳納工傷保險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並被認定為工傷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而對於工傷職工,如果單位辭退,可能需要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