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正式啟動深圳市異地就醫現金報銷業務的通知四。受理對象和內容目前,10試點城市39個商業保險受理網點主要為參保人在我市發生的門診和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及地方補充醫療費用提供異地領取報銷材料的服務。業務受理的對象和內容如下:
(1)住院費用報銷
具有正常參保身份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壹、二(兒)、三檔參保人員,異地住院基本醫療費用、本地補充醫療費用,包括自療、轉診、內地永久居留及其他住院類型。
(2)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包括普通門診報銷、門診年度超支、門診特殊檢查報銷、門診大病報銷等類型。
1.門診壹般報銷:基本醫療保險壹級參保人,個人賬戶有余額的參保人。
2.門診年度超限:基本醫療保險壹類被保險人,就診前已參保12個月,符合在內地申報常住戶口或市外轉診情形之壹的。
3.門診特檢報銷:基本醫療保險壹類參保人符合在內地申報常住戶口或市外轉診情形之壹的。
4.大病門診報銷:在深圳登記大病門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壹、二(兒童)、三級參保人員要求的有內地常住戶口或市外轉診情形之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