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根據各地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和社保條例,對於達到退休年齡但因繳費年限不足不能退休或享受退休醫療保險的人員,企業沒有法定義務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4.出於人性化考慮,企業在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給這類人員發放壹定的財政補貼。但這不是法律義務,只是社會責任。
5.第二個問題屬於重復參保。目前參保者只能選擇養老保險中的壹種享受待遇。職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是自願的,與企業無關。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滿8年,可轉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
6.友情提醒,最好不要以公司身份申請。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人員將繼續參保繳費,這意味著企業可能繼續承擔職工養老保險、(15)醫療保險(30年)、大病醫療保險(終身)的繳費義務。、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