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多項規定為社保繳納劃了紅線。

多項規定為社保繳納劃了紅線。

多項規定為社保繳納劃了紅線。

最近多項規定嚴禁繳納和“扣押”社保。壹些靈活就業人員因戶籍限制難以在工作中參保,因買房、買車、送孩子上學等現實需求不得不“掛鉤”社保。專家建議,逐步放開戶籍限制,適當降低繳費費率和基數,提高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積極性。

“從5月1開始實施新規,然後嚴查‘掛靠’社保,舉報獎勵65438+萬元。”最近,在北京做文案的黃看到這條新聞時,有點“瑟瑟發抖”。由於沒有固定單位,可以自由“掛靠”,黃就采取了這種“掛靠”的方式,將社保交由某事業單位繳納。

黃關註的新聞是今年5月開始實施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管理辦法》,進壹步鼓勵公眾舉報社保違法行為。在此之前,去年3月生效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明確,用人單位和個人編造個人信息和勞動關系、偽造證明材料騙取社保待遇的行為涉嫌違法。

《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多項規定劃出社保“紅線”的背景下,仍有部分靈活就業人員因戶籍限制無法在工作地參保,選擇“掛鉤”社保。“叫停”後,他們如何在工作地獲得社保,如何解決他們的社保需求?這些問題備受關註。

不得不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鏈接”。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繳納是以勞動關系為基礎的,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相同。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全部由個人承擔。

以北京為例,2022年企業職工社保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869元,城鎮職工個人繳費約為619元,單位繳費約為1556元,約合2175元。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時,按照同樣的繳費基數5869元計算,個人每月需要承擔各項社保費用約1.753元。

相比較而言,靈活就業人員“掛靠”社保,就是參加城鎮職工社保,個人要承擔個人和單位繳費的全部份額。僅交費就要比錄取為靈活就業人員多花400多元,還要給事業單位交服務費。

目前,黃每個月要花大約2300元的社保,她稱之為無奈之舉。黃已在北京連續繳納了四年社保,但他沒有北京戶籍。“如果不‘打電話’,就只能回老家參保了。在北京,連交五年社保都有資格買車買房。再交壹年我就合格了,不劃算。”

記者了解到,目前部分地區已經為靈活就業人員開通了參保通道,但只針對戶籍人口。對於非本地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需要滿足社保繳納壹定年限的要求,才能獲得買房買車、送孩子上學等資格。因此,壹些靈活就業人員基於實際需要,不得不采取這種方式,盡管他們知道“掛鉤”社保成本高、不可取。

與黃不同,37歲的北京人範先生與朋友合夥做生意,並將社保“掛靠”在朋友的公司。“妳自己註冊的公司要報稅、年審等。每年都是。方便‘鏈接’,也可以作為過渡的權宜之計。”

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薛惠元告訴記者,社保繳費現象背後的部分原因是城鄉居民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差距過大。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2987元,而同期城鄉居民月人均養老金僅為179元,前者是後者的16.7倍。壹些農村居民選擇“依附於”社會保障,以獲得更高的退休福利。

“掛靠”風險大,權益保障難。

記者註意到,很多“掛靠”社保人員只知道這種行為不可取,不了解背後的法律風險。

有律師指出,《社會保險法》規定,勞動者的參保單位應當與用人單位壹致。“掛鉤”社保是指參保單位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參保,涉嫌偽造材料、虛構勞動關系等違規操作,屬於社保欺詐,將受到處罰。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布的壹起案例顯示,某公司編造勞動關系,為36名不具備參保條件的孕婦繳納生育保險,騙取生育津貼98萬余元,最終8人被判刑。

目前已有不少人社部門發文提醒,以“掛鉤”繳費的方式參保屬於違法行為,甚至面臨繳納公司錢跑路、個人財產受損、信息泄露、影響個人征信等多重風險。

記者了解到,自去年3月《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實施以來,在相關部門的調查下,很多社保匯付公司很難偽造勞動關系進行申報。黃發現,從去年開始,從事社保繳費業務的機構大幅減少,壹些相關業務被取消。

事實上,即使找了機構“掛靠”,交了社保,享受相關待遇也比較困難。近日,記者以被保險人身份聯系了壹家經營匯款業務的機構。該機構客服明確表示:“我公司不能辦理失業救濟金、住院治療、生育津貼、工傷保險報銷等。,而且女性懷孕或者產假期間不能‘打電話’。投保期間大額或頻繁使用醫療保險涉嫌虛假投保,將追究法律責任,後果由被保險人承擔。”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對包括繳費在內的社保違規行為劃出‘紅線’,加強社保繳費規範化和社保基金行政監督。這說明政府越來越重視規範社保基金管理,未來社保欺詐和違規操作的成本會越來越高。”薛惠媛說。

建議逐步放開戶籍限制。

目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左右。如何更好地滿足這些群體在工作中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需求,成為社會廣泛關註的熱點。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八部門聯合推動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養老、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並指出個別特大城市難以壹步到位,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放開。

自今年5月起,在上海就業的外省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就業或社保登記後,可按月繳納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據統計,上海、廣東、深圳、安徽、河南、浙江、江蘇等地相繼出臺了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保的政策。

“目前中國發展存在區域不平衡,壹線城市面臨‘大城市病’。如果直接取消戶籍限制,社保的轉移接續、社保基金的跨地區調劑,以及由此帶來的人口流動的進壹步失衡,都是很難解決的。”在薛慧媛看來,全面放開參保的戶籍限制是大勢所趨,應該采取先易後難、循序漸進、逐步實現的方式。

薛惠元建議,盡快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和支持,同時完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和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實現社會保險全國聯網、省際“壹線操作”,提高靈活就業人員的便利性和可攜帶性。

“靈活就業人員的規模在不斷擴大。這個群體就業方式靈活,準入門檻低,收入不穩定,職場變動頻繁。”薛慧媛建議,可以適當降低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費率和繳費基數,減輕這壹群體的繳費負擔,提高其參保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