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憑身份證、社保卡和醫院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轉移備案表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
2.選擇醫院。
3、參保機構進行審核,並將信息傳輸至國家遠程醫療結算平臺。
三門峽住院費用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1,原始收據;
2、住院費用結算單;
3、出院診斷證明;
4.觀察證明或死亡證明復印件;
5、藥品、檢查治療費用、急診觀察需加蓋“急診章”的醫保處方或急診科急診處方;
6、社會保障卡、《城市醫療保險手冊》;
7、醫院全額結賬證明及單位說明。
綜上所述,住院費用報銷可以分為兩種情況。本地患者出院時可在醫院結賬處報銷,異地患者需攜帶資料到行政服務中心社保局窗口報銷。異地就醫報銷比例低,但藥品報銷範圍是治療地,不用擔心藥品銜接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