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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保繳費比例

法律主觀性:

(壹)養老保險1,個人繳費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本市上年度職工工資的60%;最高的數字是上壹年全市職工工資的8%。2.單位繳費按照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個人養老金賬戶規模由165438+本人繳費工資的0%調整為8%。之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和3%的單位繳費全部納入個人養老金賬戶,單位繳費19%轉入社會統籌,而新政策也是將單位繳費的3%納入社會統籌,解決養老金賬戶空賬問題。【2】(2)醫療保險以北京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全市上年度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3元中2%;(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的行業範圍確定其工傷率,在0.5%-2%之間;(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六)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但原則上最高不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北京市從2009年下半年開始,統壹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照工資的12%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是65438+工資的02%。如果公司只有股東,沒有員工,說明此時公司處於成立階段,不需要繳納社保。在我國很多地區,很多員工入職前都會預覽公司的就業福利。如果公司不願意繳納社保,那麽員工可以拒絕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