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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的職工60歲可以交養老金嗎?

到了60歲,可以按如下方式補養老金:

1.補繳養老保險的新政策是,年滿60周歲但繳費不足15的老人可以選擇補繳,但今年以後不能補繳。居民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15年後才能領取。

養老金和退休金的區別如下:

1.退休費是國家財政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養老金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

2.養老金由機關或企業提供,養老保險由參保單位代扣代繳;

3.領養老金的是企事業單位職工,領養老金的是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金支付方式如下:

1.當事人有用人單位的,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2、職工個人繳費可由單位從其工資中匯出;

3.當事人無單位,以個人名義參保的,每月由當事人自行繳費。

養老保險的繳納流程如下:

1.養老保險繳費流程:每年在規定時間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職工繳費基數;每月規定時間內到職工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職工增減變動申報;每月規定時間繳納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如下:

1,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參保單位以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60%或者工資總額無法核定的,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為繳費基數。

綜上所述,符合自身條件的,準備相應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