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帶材料:填寫《社會保險費退還申請表》(壹式兩份),並按以下情況提供相關資料:1。個人申報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人員任職記錄及勞動合同備案清單原件及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委托他人的,提供員工本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申報單位申報時,需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3、重復繳費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中,撤回涉及勞動爭議並經人民法院或勞動仲裁部門判決或裁定(調解)的,應同時提交相關生效法律文書的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