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批準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流程如下:
需要填寫的表格和附加材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和《職工人數變動清單》(壹式兩份)到所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文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經批準開業或成立的文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方稅務登記證;
4.相關文件不能明確認定公司性質的,私營企業應提交能夠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材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家稅務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機構設置應附機構設置批準的相關文件。
6.在中國的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公司的授權書。
附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籍不在本市的職工還應提供戶口本或暫住證復印件)。
總結:以上證件需要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在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