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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作為稅收抵免嗎?

法律分析:公司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可以抵扣其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企業經營過程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障費用,屬於依法可以作為企業經營成本的費用。在核算企業所得稅的過程中,應先扣除職工的工資、社保費用等可抵扣的費用,在扣除本部門所有費用後再計稅,剩余的收入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按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為25%和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的稅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