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和計劃生育手術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學證明審批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申請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費報銷申請表;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定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現場醫療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條。
配偶已生育的男性員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男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內容: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