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社保查詢 - 太原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太原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法律分析:壹是太原社保繳費基數

1,員工社保繳費基數

員工社保繳費基數通常是根據員工本人工資來確定的,但會確定上下限。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按照山西省上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確定。

太原市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為15387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077元/月。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有兩種選擇,分別為山西省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http://Www.CreDitSaiLing.Com

二是太原市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6%,個人繳費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7%,個人繳費率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率0.7%,個人繳費率0.3%;

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標準繳納,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1%,個人不繳費。

三、太原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

今年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超過20016元;下限不得低於太原市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1700元;清徐縣1600元;陽曲縣1500元;婁煩縣1400元。)。65438+2020年10月1以後參加工作或簽訂新勞動合同的職工,從參加工作或簽訂新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繳納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月工資為繳費基數;2020年6月65438+10月1後新調入的職工,自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以調入當月工資為繳費基數;上述兩種情況,本年度不調整繳存基數。

法律依據:2021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通知。

第二,存款基數

1,2021年7月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0年6月1日至2月1日職工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後,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2、2021、1、1、已參加工作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的職工,從參加工作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開始繳納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月工資為繳費基數;2021 1 1之後新調入的職工,自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納住房公積金,以調入當月的工資為繳費基數;上述兩種情況,本年度不調整繳存基數。

3.按照2020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0元計算,今年繳存基數上限為21.636元;每月最高存款5192元(其中公司2596元,個人25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