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保號長度不同,園區8位,市區10位。
3.園區內的社會保障分為甲類和乙類:
綜合社保計劃是從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制度向國家社會保險制度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過渡計劃。
壹個計劃包括五項社會保險制度和住房保障項目,包括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
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是園區根據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制定的社會保險計劃。
方案B包括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