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流程如下:
1.憑證發放:當妳想離開這個城市,並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妳可以到當地的社保機構領取妳的保險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了三個關鍵信息:壹是妳當地投保的起始時間;第二是妳實際支付的月數;第三,在當地參保期間,妳的個人賬戶總儲存額是多少;
2.呼籲: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2800多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不清楚可以打電話咨詢。
3.辦理手續:本人或所在單位向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延續,其他事宜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辦理;
4.資金轉移:除轉移關系外,上述個人賬戶存儲的資金,以及單位繳納的資金,都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壹發放。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第十條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