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社保可以中斷,也可以暫停,有些人因為個人原因中斷個人社保很正常。比如員工會因為跳槽而中斷個人社保。
社保就是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社會保險是國家給予民眾的壹種福利,保障範圍廣,保障程度相對較低,但社會保險是基礎,商業保險是補充,社會保險的功能是商業保險無法替代的。
社保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用在日常生活中: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後,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醫保:三個月後生效,住院的可以報銷。生育保險:單位繳費壹年後,孩子基本不會花自己的錢。失業保險:繳費壹年以上暫時找不到工作,可以拿壹點失業救濟金,免得餓肚子。工傷保險:壹旦發生工傷,治療費用由工傷基金支付,不需要單位承擔。社保是計算累計年限的,中途可以中斷。辭職的話可以把社保轉為個人繳納,作為靈活就業人員繳納。或者等有了新單位,讓新單位繼續發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