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表示,因公布2015年浙江省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51719元),根據有關規定,杭州市2016年調整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由2016 1。1,根據杭州市養老醫療保障辦法現行政策規定,在計算職工參保繳費基數時,職工年平均工資低於上壹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超過300%的,按300%計算。2015年浙江省職工年平均工資上漲到51719元,因此我區2016年職工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2586元,比去年的2418.6元高出167.4元。新的繳費基數產生後,7月中旬,社保中心將補足或返還今年的繳費差額1-5。此外,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及時足額發放和社會保險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我區暫降小企業部分險種社會保險費。
2.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每年暫減1個月,生育保險費率由1.2%降至1%;2065438年5月1日至2065438年2月31日,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