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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

壹、支付標準

繳費基數:6000元;

5.5%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330元/月,大額保險12元/月,長期保險10元/年;

10%繳費比例:基本醫療保險600元/月,大額保險12元/月,長期保險10元/年。

2.付款金額

1.按5.5%的費率繳納(個人賬戶不分)

月供:基本醫療330元/月+大額醫療12元/月=342元/月。

年繳費:(基本醫療330元+大額醫療12元)×65438+2月+長期保險10元/年=4114元/年。

2.按照10%的比例支付(分個人賬戶)

月供:基本醫療600元/月+大額醫療12元/月= 612元/月

年繳費:(基本醫療600元+大額醫療12元)×65438+2月=7344元/年(長期保險自動從個人賬戶扣除,無需額外繳費)。

重要提示:繼續繳費的退休人員只能按照10%的比例繳費。

三、支付渠道:

1.在就近的宜昌市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網點繳納;

2.通過“出水通”、“湖北辦”手機APP、代收行手機銀行APP進行網上支付;(詳細在線支付流程請關註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醫保心服務”和“宜昌醫保”)

3.新參保人員、退休人員、歷年補繳人員等特殊群體,需要到醫保服務大廳(西陵區體育場路46號市民之家)進行繳費確認。服務大廳設有工行收款窗口,可攜帶工行銀行卡進行壹站式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