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投保方式:持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代理人完成登記後,需要到銀行訂立扣稅協議,並將壹份交給地稅局社保工作人員,由地稅局工作人員打入銀行賬戶,用於日後代扣社保費。
3.向地稅局提交填寫完整的被保險人信息和被保險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人或者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經營者的身份證明;(三)經營者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