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2.根據國家政策,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也就是說,累計繳費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後,就有資格領取養老金了。如果15年後不想續繳,或者無力續繳。可以帶身份證、戶口本、繳費憑證到社區社保所,不影響以後退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