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300多個街道社保所、18區縣社保中心和市經開區社保中心設立社保卡服務網點,方便持卡人辦理社保卡相關業務;社會保障卡服務熱線“96102”,提供24小時服務。
自收到卡之日起300日內,參保人應持本人有效證件到金融賬戶對應的合作銀行網點啟用金融應用,否則卡的社保應用將掛失。如果被保險人確實有事,不能親自辦理,可以委托他人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時,委托人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被保險人身份證及委托書。因未啟用金融應用導致卡社保應用掛失的,持卡人應在啟用卡金融應用後,到人力資源部指定地點解掛卡社保應用。
擴展數據:
社會保障卡登記審批程序:
(1)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發放社會保障卡時,需將發放申請材料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二)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社會保障卡,應將申請材料報送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社會保障卡發卡機構的識別號統壹分配到已批準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全國IC卡登記中心備案。
(四)發卡地區變更社會保障卡面和卡內文件結構的,必須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審批。變更發卡供應商和產品、擴大發卡數量、增加發卡數量的,須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