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國專家證、上海市居住證、B證、外國人就業證、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在滬定居外國人就業批準證、五證之壹非空白頁復印件;
2.本人護照首頁復印件(臺灣省居民應提供通行證或回鄉證,不能提供護照的港澳居民也可提供通行證或回鄉證)及記載姓名和有效期限的頁面;
3.中國勞動合同或雇傭合同復印件。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擴展信息:外國社會保障繳款的比例
1,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最低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的數字是上壹年全市職工工資的8%。
②單位繳費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個人養老金賬戶規模由165438+本人繳費工資的0%調整為8%。
之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和3%的單位繳費全部納入個人養老金賬戶,單位繳費19%轉入社會統籌,而新政策也是將單位繳費的3%納入社會統籌,解決養老金賬戶空賬問題。
2.醫保: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行業範圍確定工傷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費。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在華就業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