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異地轉移流程:
1.參保人跨省流動前,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憑證主要記錄三個關鍵信息:參保地參保起始時間;社保實際繳納的月數;當地參保以來個人賬戶總額是多少?
2.本人或所在單位應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延續。本人辦理手續的,需攜帶繳費憑證、戶口本、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延續關系。
3.壹般需要壹定的工作日才能完成社保卡異地轉移手續。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審核通過後,會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送“聯絡函”。
4.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清理申請人參保繳費是否拖欠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轉移,終止申請人本地保險關系,並向新參保地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
6.社會保障卡異地轉移除轉移關系外,還應當將社會保障卡個人賬戶存儲的全部資金和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轉移到新就業地。
7.社保關系和資金轉移完成,整個轉移過程完成。只需在規定時間內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個人只需攜帶相關證明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