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予退還。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繳納社保費用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這意味著社保費是用於個人未來養老金的積累,而不是可以隨意退還的錢。所以個人壹旦按規定繳納了社保費用,就不能申請退款。這是社會保險制度的壹個基本原則,旨在確保每個人退休後都能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社會保障的基本原則:
1,強制性:社保制度通常是強制性的,要求有條件的個人和單位參加;
2.互助:社會保障以* * *承擔風險為原則,通過統籌基金實現社會成員之間的互助;
3.權利與義務並存:參保人在享受社保待遇的同時,還必須履行繳納社保費的義務;
4.政府主導:社會保障制度通常由政府實施,以保證其普遍性和公平性;
5.分散管理:不同的組織可能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和應用,以確保基金的安全和效率。
綜上所述,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是不退的,為了保證大家退休後能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