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各占50%的比例,按照個人年平均工資計算。國家規定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壹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所以職工交住房公積金是很劃算的!
在“五險”方面,根據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分擔比例壹般為: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1%生育保險由單位承擔;0.8%的工傷保險也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2.社會保險壹般不能提前支取。如果換了工作單位,社會保險可以隨著工作關系的變化而轉移!!在新單位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屬於社會統籌,對個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