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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蘇州社保異地轉移?

法律分析:辦理流程1。參保人持上述材料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核查養老保險繳納情況,打印《蘇州市跨區域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核對醫療保險繳納情況,打印蘇州市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單,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支部分由個人補足);核實後在打印好的表格上蓋章。提交材料:1。員工養老保險手冊和社會保險卡;2.由轉出單位蓋章、參保人本人簽字的《蘇州市異地參保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3. "轉移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轉移受理函》(包括聯系人姓名全稱、聯系電話、姓名及賬號、開戶銀行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