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債權債務終止: (壹)債務已經履行;(2)債務相互抵消;(三)債務人依法提存標的物。(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的,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