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繳納社保(失業、養老、醫療),但是不能繳納工傷、生育保險。
個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是有區別的。壹般來說,公司繳納的社保種類比較多,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而個人繳納的社保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離職時,可以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保。
擴展數據:
如果過去沒有參保,只能在戶籍所在地參保,按照靈活就業政策繳納保險費。如果已經參保,可以直接續保,然後按照靈活就業政策參保。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這個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各地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平均工資數據掛鉤。按照職工上壹年度6月1日至2月1日全部工資收入的月平均額確定。每年確定壹次,確定後壹年內不會改變。申報調整社保基數的時間壹般在7月份。
企業壹般以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壹半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申報核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