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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自費部分和自費部分的區別

法律分析:自付1是醫保報銷範圍內的自付部分,包括起付線以下的金額和起付線以上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自付部分。自費2是自費部分,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內。

因為醫保報銷通常不是100%報銷,而是有以下幾種情況:

1.扣除壹定費用的自費藥品和物品(根據藥品目錄,藥品分甲、乙、丙三類,其中甲類報銷最多,丙類可能全部或大部分自費;部分檢查項目也是自費)。

2.在可報告的項目中,要先扣除壹個起付線,壹般是幾百元,超過醫療費用的部分可以報銷。

3.扣除免賠額後,妳可能只能報銷壹定比例,比如20%、50%、90%等。(根據不同規定),剩下的由個人自己繳納。

4.還有封頂線,報銷金額最多不能超過封頂,壹般是幾萬元。封頂線以上的部分也要由個人或者其他醫療救助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